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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体奖:按各赛项团体总成绩高低排序设立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本赛项总参赛队伍的50%;
一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10%;
二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15%;
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25%。
2.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的指导老师。
由大赛组委会向获奖的团队和教师颁发全省统一的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