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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赛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大赛 >> 获奖公示

为了体现大赛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大赛获奖名单将在大赛网站进行公示,获奖结果没有异议或异议得到妥善处理的,视为通过获奖公示环节。参赛队对参赛作品所涉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

1. 公示时间

大赛评审工作结束后,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 提出异议

若对获奖名单有异议,通过网络和电话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大赛监督与仲裁委员会反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大赛监督与仲裁委员会受理异议,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公示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大赛网站上公布裁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