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学校:
根据《2016年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第八条奖项设置规定,一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总参赛队伍的10%,二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15%,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25%,总获奖比例不超过总参赛队伍的50%。同时根据《2016年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测绘综合能力竞赛规程》第十条奖项设置规定,有二类成果者不参加评奖,按成绩排名于一类成果后。测绘综合能力竞赛项目共有38支队伍报名,其中有效参赛队伍是37支,根据竞赛结果,其中6支队伍成绩达标,符合评奖要求;11支队伍有一项成绩属于二类成果,不能评奖;18支队伍成绩两项成绩均属于二类成果,不能评奖;2支队伍因摔倒仪器,取消评奖资格。
组委会在11月1日公示的测绘获奖名单中,一等奖有4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落空,一等奖获奖数量是根据37支参数队伍的10%四舍五入后取得,在公示期有学校对此提出异议,并书面提交大赛组委会仲裁,经测绘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大赛组委会慎重讨论后决定,将奖项调整为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落空。现将获奖名单重新予以公布(见附件)。
如对以上变更有异议,请于11月15-21日以实名制通过书面形式向大赛组委会反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由大赛组委会提交大赛监督与仲裁委员会仲裁,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20-39322381。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附件:测绘综合能力竞赛结果
广东省工科大学生综合实验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6年11月15日